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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发文打造绿氢基地 专家预计2030年后规模化利用

发布于:2022-06-02 08:10浏览:305
  
核心提示:“十四五”时期,“三北”和西部等地区将形成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集聚发展

“十四五”期间,中国将打造规模化的绿氢生产基地。

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要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为氢能产业的发展勾勒了清晰的路线图。

《规划》提出,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低、氢能储输用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产业化发展,打造规模化的绿氢生产基地。

目前,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已在多地具备实施基础,制氢项目多匹配到加氢站等下游产业链应用,绿氢消纳规划相对完善。根据各地已经公布的相关项目建成投产情况,“十四五”时期,“三北”和西部等地区将形成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集聚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双碳”目标下,内蒙古、宁夏、山西、甘肃、吉林、河北、四川全国多个省区正在布局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建设。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征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30万吨以上,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

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制氢已具备规模化发展基础。一是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为规模化制氢提供了发展空间;二是大型电解水制氢设备国产化水平逐步提升,在碱性电解水制氢方面,国内已经具备完全自主能力,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领域也开展了大型设备研发;三是氢能存在规模化应用的替代需求,在化工、冶金、交通等氢应用重点领域可实现绿氢替代。

此次《规划》明确提出,推广燃料电池在工矿区、港区、船舶、重点产业园区等示范应用,统筹推进绿氢终端供应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交通领域绿氢使用比例。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现代煤化工或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好的地区,重点开展能源化工基地绿氢替代。积极探索氢气在冶金化工领域的替代应用,降低冶金化工领域化石能源消耗。

在“双碳”背景下,近两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的政策文件一再提及绿氢。生产氢气分成灰氢、蓝氢和绿氢。其中,绿氢主要是指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分解水产生的氢气。与当前主要使用的灰氢和蓝氢相比,这类氢气在生产过程中几乎不产生碳排放。

随着2021年“氢进万家”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项目落地,山东、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氢能发展得到了政策大力支持,产业呈集聚发展。其中,氢能应用端首先迎来发展高潮,而当前氢的供给多以蓝氢和灰氢为主,绿氢尚未得到广泛应用,但从发展趋势来看,未来绿氢有望迎来爆发性增长。

根据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新能源研究中心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未来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下降与绿氢全产业链的规模发展,考虑到化石能源短缺、碳税增收、环境污染等因素,绿氢将逐渐具有价格竞争优势,预计2030年以后将实现规模化利用。

氢能行业资深专家、曾担任全国首个投入商运的加氢站站长的李参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的同时,氢气的储存和运输也要配套发展,特别是液氢技术需要走“军民融合”之路才会早见成效。“另外,整个氢能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要同时发力,才可以把氢能的‘蛋糕’做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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