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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闭环惩戒!两部门出台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发布于:2026-09-30 07:36浏览:18
  
核心提示:记者9月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针对跨境对敲、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本外币兑换等新型违法形

记者9月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针对跨境对敲、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本外币兑换等新型违法形态,两部门将加强联合研判,及时研究解决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处罚裁量中的共性问题,明确适用规则,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不起诉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实施外汇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这次发布的指引共18条,涵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全流程,重点对移送条件、管辖衔接、证据移送和转化、案件处理与反馈、长效机制建立等实践中关注的问题作出规范。指引提出,开展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遵循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过罚相当、协同高效的原则,形成对外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闭环惩戒。对于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扣押在案的涉案外汇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外汇管理部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好与外汇管理部门的衔接工作。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非法买卖外汇、逃汇、骗购外汇等重点领域,对不起诉案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依法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案件。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全面、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检察机关。双方将相互通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及查处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日常沟通联络。(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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