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随着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发展,网络食品销售活动日趋活跃,极大便利了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施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一批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涵盖伪造、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幽灵店铺”转售牟利,通过电商平台制售假蜂蜜、伪劣奶粉,通过直播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平台销售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减肥压片糖果、减肥咖啡等多种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模式,通过以案释法,净化网络食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介绍,伪造、买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幽灵店铺”转售牟利,是近年来新出现的涉及食品安全的网络犯罪模式,也是“幽灵外卖”违法行为的源头性犯罪。
在“罗某华等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罗某华等8人使用修图软件伪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以每张5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至全国多个省、市,导致外卖平台出现大量注册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者、经营地不符的“幽灵外卖”店铺。
经法院审理,罗某华等8人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6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幽灵外卖”店铺长期脱离监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及时溯源并有效处置,具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司法机关对罗某华等人依法从严惩治,有利于净化网络食品市场环境,震慑“幽灵外卖”违法犯罪分子。
据悉,人民法院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坚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持依法从严惩处高压态势不动摇。一起涉销售伪劣产品案中,黄某祥利用果葡糖浆、葡萄糖粉、香精等原材料勾兑加工假蜂蜜并在不同电商平台售卖,销售金额共计206万余元。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祥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还依法适用财产刑,对其并处罚金120万元,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能力,降低再犯风险。
此外,在“张某静、马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张某静、马某通过社交网络平台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咖啡,销售金额17万余元,未达到20万元的升档量刑标准。但张某静销售涉案食品时间持续6个月以上,人民法院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认定其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予以升档量刑,体现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鲜明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