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客户端

中国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发布于:2026-10-20 11:09浏览:3
  
核心提示: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据悉,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17日至5

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就《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社会各界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中国证监会逐条认真研究,合理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

《规则》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范“违规转让证券”的认定。明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转让证券”“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涵、具体情形,以及一致行动人的违法主体认定。需要说明的是:违规转让证券的类型多样,为便于执法操作,《规则》根据证券性质、行为主体、行为特征、危害性大小等,将违规转让证券行为细分为“违反法律的‘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在持有期限、卖出时间方面不符合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在卖出数量、信息披露等方面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未按规定暂停交易等收购中违规转让股票”四种类别,力求准确定性,精准执法。

二是规范“违规转让证券”的处罚。针对不同类别,差异化设置不同的裁量阶次指标,力求过罚相当。同时,还对量罚调整情节做列举式规定,对并罚与从一重处的情形、特殊案件调整适用的情形和市场禁入等作提示性规定。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规则》各项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认定和裁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为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浮动图层,默认隐藏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使用协议 版权隐私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广告服务 违规举报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