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之滨,秋实盈怀。
近日,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为主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下称“专委会”)2026年年会在江苏无锡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出席年会并讲话。他指出,网络空间已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生活、学习的重要场域,同时网络空间、数字技术、智能技术也越来越成为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场景、工具、诱因,检察机关要把握时代大势,扛牢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强化检察监督,履行好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法律责任,要协同各方力量,合力践行涉未成年人网络生态治理的社会责任。
此次年会是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未检专委会成立10周年之际召开的一场年度学术盛会,是回望来路、总结经验、促进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未检专委会主任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表示,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周年座谈会关于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专委会各项工作和助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未成年人检察篇建设明确了工作指引,这也是本次年会命题设定深度考量的底层逻辑。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表示,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推动国家层面出台意见,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江苏省检察机关将以本次年会为契机,着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尤其是网络保护领域难题,把年会理论成果转化为务实有效的司法实践。
年会期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系统代表,法院、律师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公益机构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实践创新与前沿问题研讨”“数智赋能与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综合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与多元协同”三大主题深入研讨。年会主题鲜明、气氛热烈,为全面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部署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周年座谈会精神,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集智聚力。
凝聚共识:一场紧扣时代需求的头脑风暴
当前,互联网已经深度融入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社交全过程,网络在带来工作生活便利的同时,网络化也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传统未检工作面临着全新挑战。史卫忠明确指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对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检察实践,是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政治任务,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谋划和推进工作,坚决筑牢防护屏障,守护未成年人用网上网安全。”
此次年会的实务交流、理论研讨,无不紧扣时代背景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核心问题展开。
关于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从犯罪场论分析视角,揭示了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包括被害人、时空与社会控制疏漏等因素,提出控制犯罪原因与阻断犯罪场“双管齐下”的防控策略。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赵红基于对500余份问卷的实证研究,揭示网络使用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机理,建议“家、校、社”协同提升网络素养。
“网络保护研究应当更多回到‘孩子的视角’,关注侵害与被害的互动机理。”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副厅长(挂职)席小华在主持与谈中提出。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中具有独特价值。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桦提出网络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必须突出协同性、前置性。河北省秦皇岛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宁弘毅论证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预防性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提炼出“高度盖然性、不可逆性、紧迫性、公共性”四要素的“重大风险”判断体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与谈时提到,人类社会正快速进入智能时代,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立法政策走在前面”,期待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未检工作创新提供更大空间。
积极破题:一次强化检察监督的成果展示
实务与理论相结合,是这次年会最鲜明的特色。优秀案事例、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同台展示办案一线的鲜活经验与学界的系统思考,让“实务出题、理论作答”在同一个讲台上相互印证。
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中,检察机关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优势和职能定位。史卫忠强调,“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开展惩治犯罪、教育挽救、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等各项工作,以办案的精度提升保护的温度,以治理的深度拓展守护的广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
年会期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被充分讨论,与会人员结合履职实践和成果,给出的探索路径和破题思路,亦让人眼前一亮。
“网络新业态下的新型案件,法律边界模糊、监管部门存在职能分割,取证定性难度大。”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罗海萍在会上分享了督促规范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用工及内容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以公开听证破解新业态违法认定标准难题,以磋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签署协同监管意见。
面对校园周边商铺违规租借寄存手机的问题,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何玉洁抛出问题,“法律没有说‘不’,我们依据什么管?”在办案中,他们透过“合同外衣”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认定该类商铺的核心卖点是制造管控真空的“上网小屋”,本质就是变相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以民事公益诉讼直击监管盲区,最终推动3家商铺当庭承诺永久停止违规服务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致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巍介绍了县域校园论坛“表白墙”网络社区生态治理案,通过“未检+”一体化办案推动关停违规账号、解散高风险群组,实现由“堵”到“疏”的生态重塑。
关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运用,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林瑶提出运用网络爬虫、图神经网络等技术辅助收集分析网络性侵案件电子证据,同时警惕算法偏见、隐私泄露等风险,坚持检察官主导、人工智能辅助的基本定位。
“这些优秀案事例和论文政治站位高、研究问题准、法律措施严、协同机制全、填补空白新,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理论。”专委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点评说。另一位重磅专家——专委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宋英辉提出,要对网络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作实质性理解,建议检察机关通过积极的个案探索把法律精神落到实处,并发挥人工智能在网络领域“治未病”的作用。
汇聚合力:一幅网络生态的协同共治图景
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系统治理。史卫忠强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各方力量,汇聚网络保护合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没有‘局外人’,只有‘答卷人’”。
关于如何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协同发力整体格局,朱雅频表示,要遵循职权统一与职责分工相结合的行权规律,内向持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外向不断健全检察机关与网络平台、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就读学校和未成年人家庭等多方联动机制。
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禧提出构建数字时代家庭监护分级干预制度,将“无力监护”“不当监护”“反向侵权”三种情形对应低、中、高三级风险,分别采取事前预防、事中干预和事后救济,并督促平台在各个阶段承担起相应的技术协同与守门义务。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打赏返还案件检察监督的问题,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体波指出,检察监督的定位需精准把握,既要依法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也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为困境家庭提供实际帮助,同时恪守监督边界,避免不当介入私权处分。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李思瑶介绍了该院携手13家单位构建“光合计划”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协同机制、编制涉未成年人网络风险清单、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探索实践。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法官助理邰丽莹从审判视角提出推动“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通过司法促推平台监管、家庭引导和学校保护。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青少年业务负责人高滢智分享了企业“见自己、见世界、见未来”的青少年保护与美好发展实践。
“建议压实平台事前防护、事中管控、事后处置全链条责任,强化网络素养教育,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紧扣现实需求,专题研讨深入,认清形势任务——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对此次年会的评价和下一步相关工作的要求。“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是保护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要始终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强化积极履职,深化理论与实践创新,协同各方力量,共同为孩子们营造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为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缐杰表示。










